服務條款
Fan Ads 服務條款
最後更新日:2026 年 6 月 23 日
本翻譯為日文原文之參考譯本。內容如有差異,以日文版為準。
第 1 條(適用)
- 本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規定株式會社 Curio(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之「Fan Ads」(以下簡稱「本服務」)的使用條件。
- 凡使用本服務之使用者(以下簡稱「使用者」),均視為已同意本條款。
- 本條款適用於使用者與本公司之間因使用本服務而產生之一切關係。
- 個人資料之處理,除本條款外,並適用本公司另行訂定之隱私權政策。
第 2 條(定義)
本條款使用之用語定義如下。
- 「本服務」指本公司經營之應援廣告服務平台「Fan Ads」。本服務提供廣告版位購買與群眾募資兩項功能。
- 「使用者」指使用本服務之所有人(包含未註冊即瀏覽專案者與已註冊者)。
- 「會員」指已在本服務完成會員註冊之使用者。
- 「發起人」指在本服務建立專案並募集支持之會員。
- 「支持者」指在本服務對專案提供支持之使用者(會員或未註冊之訪客)。
- 「專案」指發起人在本服務建立之應援廣告企劃及其募資活動。
- 「支持金」指支持者對專案支付之金額。
- 「目標金額」指發起人在專案中設定之募資目標金額。
- 「使用者名稱」指會員設定並於本服務公開顯示之名稱。
- 「廣告版位」指刊登於本服務、可單獨購買之應援廣告刊登位。
- 「廣告版位購買人」指在本服務購買廣告版位之會員。
- 「廣告版位購買金額」指廣告版位購買人於購買時支付之金額(廣告版位未稅價格、消費稅及系統使用費之合計)。
第 3 條(會員註冊)
- 建立專案、發表應援留言、將專案加入收藏,以及以會員身分提供支持,均需完成會員註冊。但以訪客身分瀏覽專案及進行訪客支持,無需註冊。
- 會員註冊需輸入電子郵件信箱、密碼與使用者名稱。會員應正確輸入上述資訊。
- 登記內容有虛偽,或過去曾違反條款者,本公司得拒絕其註冊。
- 會員登記資訊(使用者名稱、個人檔案、頭像等)有變更時,可透過個人檔案編輯功能修改。電子郵件信箱與密碼之變更,依本公司規定之方式辦理。
第 4 條(帳號管理)
- 會員應自行負責管理其帳號資訊。
- 因第三人擅自使用而產生之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第 5 條(退出)
- 會員僅在作為發起人或支持者均無進行中之專案,且無進行中之廣告版位購買時,方可透過本公司指定之聯絡表單申請退出。
- 本公司接獲前項申請後,依本公司規定之程序刪除該會員帳號。
- 退出後將無法登入本服務及使用會員功能。惟過去支持專案之支持紀錄與公開資訊(使用者名稱、支持金額、應援留言等)仍將繼續顯示於專案頁面。
- 帳號刪除後,交易紀錄仍依本公司之紀錄保存義務及法令規定保存一定期間。
第 6 條(本服務內容與本公司之角色)
- 本服務為提供「廣告版位購買」與「群眾募資」兩項功能的應援廣告服務平台,供粉絲為藝人等刊登應援廣告。
- 本公司係介於發起人與支持者之間的仲介者,不對專案成否及所實施廣告之品質、內容、合法性等提供保證。
- 廣告版位購買部分,由本公司以銷售者身分向會員提供。惟本公司不保證廣告之內容、品質與刊登效果。
第 6 條之 2(服務之停止與變更)
- 有下列情形時,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停止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 (1) 進行系統維護、檢查或修復時
- (2)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致本服務難以提供時
- (3) 其他經本公司判斷有必要時
- 本公司得變更、新增或廂止本服務之內容。重大變更時,本公司將盡力事先通知。
- 因前各項之停止或變更而產生之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第 7 條(專案類型與支持金之收取)
本服務之專案分為下列兩種。
- 目標達成型(All or Nothing):僅於募集期間內達成目標金額時,專案方告成立。
- 實行確定型(All In):不論是否達成目標金額,專案均將實行(僅限已取得經紀公司許可者選用)。
發起人同意由本公司收取並保管支持者所支付之支持金。本公司收取支持金時,支持者對發起人之支付債務即告消滅。
支持金將充作廣告刊登費用及專案實施所需之其他費用,並依本公司規定之方式支付與結算。發起人與支持者預先知悉並同意,本公司可能不會向發起人進行匯款或其他形式之金流支付。
第 8 條(專案之建立)
- 發起人於建立專案時,應正確輸入並揭露下列資訊:
- (1) 專案標題、專案說明、企劃詳情
- (2) 目標金額、募集截止日
- (3) 專案類型(目標達成型或實行確定型)
- (4) 是否有設計師、經紀公司許可狀況
- (5) 專案圖片(選填)
- 發起人得委託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之第三人進行設計製作或圖像製作。
- 專案建立後,恕不接受發起人因個人因素提出之取消。
- 本公司判斷專案內容或刊登內容不適當、違反法令、公序良俗或本條款、侵害第三人權利或有侵害之虞時,得停止該專案之公開、要求修正內容、予以刪除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 專案成立(目標達成型為達成目標金額,實行確定型為募集期間結束)時,發起人應誠實回應本公司以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之聯絡,不得怡忽專案進行中的沟通,並負有執行專案之義務。
- 發起人違反前項義務,且本公司以合理方式嘗試聯絡後仍逾一週無法取得聯繫時,本公司得向發起人發出最後通知;若仍未回應,本公司得不經發起人同意,將專案進行權限移轉至本公司並依本公司判斷推進專案。於此情形下,發起人不得對本公司之判斷與處理提出異議。
第 9 條(支持、付款與取消)
- 支持者可以會員身分或訪客身分提供支持。訪客支持時,支持者需輸入電子郵件信箱與姓名,並可選擇匿名支持。
- 支持者應以本公司指定之付款方式(信用卡)支付支持金。
- 本服務之付款採用 Stripe Payments(以下簡稱「Stripe」)。支持者應依 Stripe 規定之條件及本公司指引之程序完成付款。
- 會員可選擇在支持時儲存卡片資訊,並於下次支持時使用。卡片資訊可自會員專區管理與刪除。
- 支持金額由支持者自行設定,最低為 500 日圓,不設上限(惟可能受本公司、金流業者規定或法令限制)。
- 支持者實際支付之金額,除支持金額外將加計下列費用(顯示金額以本服務之說明為準):
- 系統使用費:支持金額 × 5%
- 前項計算之進位處理及實際請款金額,可能因本公司或金流業者之處理而變動。
- 支持者原則上不得於付款完成後取消支持。惟目標達成型專案未成立,或發起人、本公司中止專案時,不在此限。
第 9 條之 2(廣告版位之購買、付款、取消與退款)
- 會員可直接購買刊登於本服務之廣告版位。購買廣告版位需完成會員註冊。
- 廣告版位購買人應以本公司指定之付款方式(信用卡或銀行匯款)支付廣告版位購買金額,均採用 Stripe Payments。
- 廣告版位購買金額之明細如下:
- 廣告版位之未稅價格
- 消費稅(未稅價格 × 10%,無條件進位)
- 系統使用費(未稅價格 × 5%,無條件進位)
- 申請時之付款處理因付款方式而異。信用卡於申請時進行授權(預授權),於購買確定時請款;銀行匯款則由購買人於申請後匯款,經確認入帳後付款方告確定。不論何種方式,本公司均於付款確定後確認版位空檔,可確保空檔時購買方正式成立。
- 若無法確保空檔,本公司將全額退還廣告版位購買金額(含系統使用費)予購買人。
- 購買確定後,恕不接受購買人因個人因素提出之取消。惟下列情形本公司將全額退款:
- 因未取得經紀公司或權利方許可等不可抗力事由,本公司中止廣告刊登時
- 其他經本公司判斷應予退款之情形
- 退款之時間與方式,可能因付款方式及金流業者之作業而變動。
- 購買確定後之刊登排程、設計稿件交付及其他詳情,由本公司另行告知。
第 10 條(廣告手續費)
專案成立時之平台手續費為免費。
第 11 條(退款)
- 目標達成型專案未達目標金額而未成立時,支持金將退還予支持者。惟系統使用費不予退還。
- 因未取得經紀公司或權利方許可等不可抗力事由,本公司中止專案時,本公司將依規定方式全額退還支持金及系統使用費。
- 退款之時間與方式,可能因付款方式及金流業者之作業而變動。
第 12 條(公開資訊與使用者內容)
- 本服務可能於專案頁面等處顯示支持者之使用者名稱或訪客支持者之姓名(選擇匿名時顯示為「匿名」)、頭像、支持金額、應援留言、支持者排行榜等。此外,會員之個人檔案資訊(使用者名稱、頭像、自我介紹等)可於公開個人頁面被其他使用者瀏覽。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在營運本服務所需範圍內顯示上述資訊。
- 使用者保證其應援留言、圖片、自我介紹及其他已發佈內容(以下簡稱「使用者內容」)未侵害第三人權利,且未違反法令、公序良俗或本條款。
- 本公司判斷使用者內容不適當或違反本條款時,得不經事先通知予以隱藏、刪除、停止公開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 13 條(禁止事項)
使用者不得為下列行為:
- 違反法令、公序良俗或本條款之行為。
- 侵害第三人智慧財產權、胖像權或公開形象權之行為。
- 刊登虛偽資訊,或不當挪用支持金。
- 未取得經紀公司等權利人許可即擅自企劃、實施廣告之行為。
- 妨礙本服務營運之行為。
第 14 條(免責聲明)
- 發起人與支持者之間,或使用者與第三人(經紀公司、廣告公司等)之間所生之紛爭,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本公司不保證專案之成否,亦不保證所實施廣告之效果或無紛爭。
第 15 條(智慧財產權與權利保證)
- 使用者保證其發佈於本服務之內容未侵害第三人權利。
- 若發生權利侵害之紛爭,該使用者應自行負擔費用與責任予以解決。
第 15 條之 2(損害賠償)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或因使用本服務而致本公司或第三人受損時,該使用者應自行負擔費用與責任,賠償本公司或第三人所受之一切損害(含律師費用)。
第 16 條(條款之變更)
本公司得變更本條款。變更時將訂定生效日期,並事先於網站等處公告。
第 17 條(排除反社會勢力)
- 使用者聲明並保證本身不屬於反社會勢力。
- 經查明違反時,本公司得立即停止其使用並註銷其登記。
第 18 條(通知)
- 使用者同意,有關本服務之說明、系統維護公告及其他由本公司發出之聯絡或通知,得以電子郵件等本公司規定之方式發送。
- 本公司向使用者發出之聯絡或通知,於發送至使用者向本公司登記之聯絡方式後,於通常應送達之時點視為已送達。
第 19 條(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條款以日本法為準據法。發生紛爭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之管轄法院為專屬合意管轄法院。